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0    访问次数: 179

各理事单位:

根据《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有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工作安排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审核,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原则上,2021年度立项资助项目(已结项的除外)、2020年度之前申请延期结项及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参加本次验收结项。2022年度立项资助项目,若已达到结项要求,可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凡2019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课题,必须于2023年下半年全部结项,否则将全部做撤(清)项处理,并追回已拨付的经费,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021年度未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延期参加结项的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至常州大学高等(高职)教育研究院。

对于无特殊原因未参加验收和验收未通过的,将按《项目管理办法》撤项处理,并退回已拨经费。

二、材料报送

各理事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中检要求和达到结项标准与条件的项目材料报送至常州大学高等(高职)教育研究院。

结项材料报送:(1)《结项报告书》纸质件1份和电子稿(发至xbsdwmm@163.com);

                     (2)研究成果原件1份及复印件。

 

报送截止时间:20231114日。

报送地址:常州大学高等(高职)教育研究院(逸夫理科楼3331室)

联系人:卫苗苗 黄雪梅 联系电话:0519-86330216

 附件1:2023年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2: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3:常州大学高职教育研究院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2023年五高校专用表).xls

附件4:常州大学高职教育研究院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2023年常大内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