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1 访问次数: 174
各理事单位:
根据《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有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一)中期检查的目的和项目范围
通过开展中期检查,各理事单位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立项资助项目的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提醒,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不断提高项目完成的质量。本年度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23年度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项目是否按研究计划开展;研究进展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是否规范等。
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项目任务书》约定进度开展研究工作、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经费使用不合理等问题的项目,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重点加强跟踪管理、督促整改。
二、结项工作安排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审核,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原则上,2022年度立项资助项目(已结项的除外)、2021年度之前申请延期结项及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参加本次验收结项。2023年度立项资助项目,若已达到结项要求,可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凡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课题,必须于2024年下半年全部结项,否则将全部做撤(清)项处理,并追回已拨付的经费,且五年内不能再次申报。
对2022年度立项资助、本年度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延期参加结项的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至常州大学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产教与高教研究院”)。
对于无特殊原因未参加验收和验收未通过的,将按《项目管理办法》撤项处理,并退回已拨经费。
三、材料报送
各理事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中期检查、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中检要求和达到结项标准与条件的项目材料报送至产教与高教研究院。
(一)中期检查材料报送:(1)《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各1份和电子稿(发至cjgjy@cczu.edu.cn);(2)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加盖负责部门公章)。
(二)结项材料报送:(1)《结项报告书》《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5)纸质版各1份和电子稿(发至cjgjy@cczu.edu.cn);(2)研究成果原件1份及复印件。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报送地址:产教与高教研究院(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西区逸夫理科楼3楼343室)
联系人:邹海燕
联系电话:86330216 13506112672
附件:
1.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中期检查表.doc
2.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中期汇总表.xls
3.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结项报告书.doc
4.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4.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5.常州大学高职教育研究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5.结项汇总表.xls
常州大学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研究院
常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4年10月11日